您的当前位置:嘉善房产信息网在线 > 购房百科 >

上海市出台商品住房摇号细则 公证摇号按序购房

2023-04-24T16:50:19  来源:嘉善房产信息网在线   浏览次数:150

  新华社上海7月20日电(记者郑钧天)记者19日获悉,上海市住建委最新印发的《关于贯彻商品住房项目销售采取公证摇号排序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》提出,上海市暂定在加强市场调控期间,开盘销售的预售和现售商品住房应采取公证摇号排序,按序购房。

  意见指出,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设置有利于内部、关系户等购房的入围条件,本项目代理销售企业以及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员工不得入围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积累购房客户时,应当对客户进行限购审核,要求客户提供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户籍、婚姻、名下住房等相关信息。积累客户登记应包括客户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工作单位、登记时间等。

  上海市住建委还规定,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住房项目销售开盘至少10日前,向上海市相关公证机构申请选购房屋的摇号排序公证。在开盘日前,在售楼现场公示全部准售房源和已积累客户名单,并向上海市相关公证机构申请保全证据公证。

  意见明确,一旦发现开发企业违反相关规定,一经查实、一律暂停网签,降低直至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,并列入上海市信用管理“黑名单”。构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
嘉善房产信息网声明:本页面所载内容不代表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,仅供用户参考和借鉴,最终以开发商实际公示为准。参阅本网站上所载资料信息的人士,应被视为已确认得悉上述立场。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,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,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,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,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。文章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,也不代表嘉善房产网赞同其观点。